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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中国半岛真人体育 2013-06-20 相关院校:南通大学
为便于我校2013级硕士研究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
1.报到日期:2013年9月4日8:30--17:00。
2.报到地点:文学院、政治学院、外国语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研究生到南通大学主校区(南通市啬园路9号)公寓20号楼报到注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航海医学研究所研究生到南通大学启秀校区(南通市启秀路19号)公寓2号楼报到注册;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艺术学院研究生到南通大学钟秀校区(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体育馆报到注册。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因病短期治疗可恢复健康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报研究生管理科。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应携带资料
1.南通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贫困生携带当地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
2.户口关系:请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相关内容必须一致,如有不符,请务必在当地更改,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可以不转户口关系)。户口迁往地址:南通大学(南通市啬园路9号);报到时交户口迁移费6元。
3.党团组织关系:党员出具接转组织关系的有关介绍信及党员材料(南通市以外的介绍信抬头开“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内的介绍信抬头开“南通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随身携带团员证,以便接转组织关系;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可以不转党团组织关系。
4.本人一寸近期脱帽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背面请写明专业和姓名)。
5.学籍表(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打印)。
6.自备学习用具和个人生活用品。
三、报到程序
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到地点交验、签到、填写表格、领取“报到注册单”,并按相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四、学籍注册
1.请新生在7月1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0.29.65.208:8080),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详情关注:研究生处网站《关于2013级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的通知》),点击“学籍信息录入”填写学籍信息。此学籍信息将存入本人档案并上报教育部,须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各项数据,务必保证准确无误。填写完毕后,打印学籍表一份,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2.录入学籍时请务必选择是否预订教材,凡选择不预订或未选择者一律按不预订教材处理,如选择预订教材,则教材预订后不能退订;请务必选择是否住宿,凡选择不住宿或未选择者一律按不安排住宿处理。
3.特别提醒:因教材预订与住宿需提前安排,因此请各位新生务必于7月1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否则按默认不预订教材和不安排住宿处理。
五、新生入学缴费须知
1.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须按合同缴纳培养费(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5000元/人/年,共15000元/人/三年;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8000元/人/年,共24000元/人/三年);教材代办费统一预缴600元/人,多退少补;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费暂定为63元/人/年;实际收费标准以南通市医保中心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统一预缴1200元/人/年,财务处根据实际住宿安排情况收取相应的住宿费。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专业学位及非定向档案不到学校者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2.为使您顺利入校缴费、注册,减少携带现金的不安全因素,我校学生收费使用银校收费管理系统,委托建设银行代收学杂费等,一律不收取现金。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各位同学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亦同时收到建行龙卡借记卡。学校通过此卡代扣学杂费、住宿费、代办费和代发奖助学金等。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进行龙卡销户。缴费龙卡如有挂失、重办,请及时在银行办理委托代扣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扣费与发放有关费用者,后果自负。
(2)每学年开学前,请您持龙卡到建行任一营业网点存足各项费用(请多存1元保卡费),我校将委托建行一次性从账户中扣划学生应缴的学杂费等,不收取现金。学校委托建行扣缴的有关费用,财务处将于学期末集中打印收据,并通过学院发放到学生个人。
(3)开学时,学院根据学生收费网上查询系统提供的缴费信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生在学校内可以通过校园网财务管理平台或财务处网页,进入学生收费网上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tdcw.ntu.edu.cn/index.aspx?menuid=35&language=cn),使用自己的财务编号(财务编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入学时的学号)登录,查询本人缴费、欠费和有关款项发放的情况。学生也可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缴费情况。
(4)凡在家庭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办理助学贷款汇入学校帐户时,务必按照如下格式填写收款人全称、账号、汇入地点、汇入银行名称,并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学生姓名、年级和专业名称。开学后凭汇款回单到财务处登记、核对确认,以便财务处及时办理贷款发放和学杂费扣交手续。否则,影响学生缴费注册,后果自负,非助学贷款款项(如学费、生活费等)勿汇入下表中。
汇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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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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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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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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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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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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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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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164863605108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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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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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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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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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南通 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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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出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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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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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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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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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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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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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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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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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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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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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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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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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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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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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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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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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信息及用途:
学生姓名: 年级: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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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凡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在贷款发放之前,请不要将生活费存入缴费龙卡,以免银行当应(预)收款扣费。
(6)建行龙卡使用详见附件: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使用指南。
(7)财务处财务管理科为建行龙卡代收、代发款项的联系协调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咨询。
有关咨询电话:0513-85012098(财务管理科)、0513-85051681(启秀校区财办)、0513-85015853(钟秀校区财办)、0513-85012108(主校区财办)。
六、其它事项
本报到须知未尽事宜和最新信息将及时在南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ntu.edu.cn/)。
联系电话: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0513-85012093;研究生处思政科0513-85012398;研究生管理科0513-85012095。
附件: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使用指南
各位同学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也会收到一张建行龙卡借记卡用于扣收学费。龙卡由学生使用(拿到卡后应及时在卡背面签名栏签名),学生家长可将该龙卡卡号记下,以便建行网上银行、短信银行或者直接到当地建行网点通过“无卡存款”或汇款等方式将款项汇给学生。在建行网点柜面办理业务,江苏省南通市(含县区)范围内存取款不收取手续费,超过此范围时,存款按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单笔最高收取50元,取款按金额的1.00%收取手续费,单笔最高收取100元。推荐使用通过建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办理转账汇款业务,网上银行费率为柜面收费的5折,手机银行费率为柜面收费的3折,短信很行费率为柜面收费的1折。
龙卡借记卡密码随附在密码信封里,密码是你的重要信息,请各自铭记在心,不要外传。密码可在建行的ATM等自助设备上自行修改,也可在建行网点柜面进行修改(在柜面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如果龙卡借记卡不慎丢失,可由学生本人直接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或到建行任意网点柜台办理(柜面办理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对卡内存款进行紧急止付。
办理正式书面挂失以及领取新卡必须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建行网点柜台办理(主校区在西门外建行中南支行、启秀校区在建行华能苑分理处、钟秀校区在建行人民东路支行),并请于领新卡时及时在银行办理学费委托代扣变更手续。
开学前请将卡内存足各项费用,并多存1元,否则可能影响卡的正常使用。
学生在南通建行(含县区)的网点及ATM等自助设备上用卡进行存取款交易不收手续费,用龙卡在其他商业银行的ATM取款机上取款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手续费,请尽量避免。我行在各校区均设有自助设备,方便学生用卡需求。此卡除用于代缴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及发放奖助学金外,还可与学校校园卡绑定,实现校园卡自动充值功能,此外持建行龙卡可在全国联网的龙卡特约商户消费购物。龙卡上发生的所有交易均可由学生本人持龙卡及身份证在建行任意网点或支持明细打印的建行自助设备上打印明细帐。也可登陆建行网上银行查询打印明细帐。
中国建设银行可为您提供24小时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服务,网址www.ccb.com。咨询电话:95533、0513-68091333、0513-68091514,0513-68091669.
南通大学研究生处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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