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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学费奖助学金 来源:黑龙江科技大学 2019-10-25 相关院校:黑龙江科技大学
一、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二、奖、助学金政策(具体政策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学校设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0000元/生,三等奖学金8000元/生。
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二等奖学金:凡“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3. 三等奖学金:凡“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其他非“双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三等奖学金。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以入学奖学金评审年度或最近年度教育部文件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奖励总比例为40%。其中,一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二等奖
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30%,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档案未来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主要档案不全者不计入参评人数。(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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