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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05-20 相关院校:沈阳药科大学
各位考生:
欢迎到沈阳药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为了做好下一阶段录取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号、录取学院
2019级研究生学号、学院-5.23更新.pdf二、调档函
1.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领取调档函,研究生院将直接将调档函转给招生就业处,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2.其他考生:
(1)现场领取
考生本人或代领人持身份证,凭考生复试准考证号或推免生初试准考证号领取;
方式一:5月23日(周四)上午9:00—10:00,校本部(沈阳)图书馆五楼综合办公室
方式二:5月23日(周四)下午14:00—15:00,南校区(本溪)行政楼研究生院235办公室
(2)邮寄
逾期未领取的,将于5月24日下午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由于各地递送时间不一致,请凭快递号查询快递进度(快单号拟在新生QQ群发布588519327)。
(3)调档时间要求
请按照调档函要求,于2019年7月5日前(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在其毕业高校学籍材料完全归档后)将人事档案交到我校。
通常档案从我校邮寄收发室签收到整理需要一定工作日。请考生通过快递单号查询快递是否被我校签收。
三、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2019级硕士研究生原党组织关系辽宁省内的党员,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不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均从网上系统进行转接;原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外的党员,按照上级要求,在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跨省转接时,需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同时进行网上转接操作。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接收单位或去向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学院委员会” (“各学院党组织全称”见附表)。报到后,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
2.团组织关系
开学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带相关材料到沈阳药科大学校团委(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
四、户口关系
1、辽宁省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市的考生自愿办理,如无特殊需求建议不做迁移。
2、外省市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户口迁移证上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准确,经办派出所公章、经办人名章齐全。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迁移地址。户口迁移证姓名与录取通知书姓名必须一致。
3、户口迁移地址(务必准确写全,由于迁移地址写错而不能落户,后果自负):无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新生落户沈阳,落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其余各学院新生落户本溪,落户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4、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一版面),本人到所属派出所照相。
5、户口一经迁到学校直到本人毕业离校方可迁出,迁入学校的户口学生毕业离校一律迁出。
6、新生入学后,落户事宜由校保卫处综合科集中办理。
7、户籍在本校的应届毕业生考入我校硕士或博士的新生,户籍不作变动。
五、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将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办理完所有录取手续,评定完新生学业奖学金6月份后统一发放,请留意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
附表:各学院党组织全称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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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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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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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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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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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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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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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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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制药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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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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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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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中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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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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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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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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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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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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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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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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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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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无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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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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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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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医疗器械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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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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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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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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