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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分数线 来源:中国半岛真人体育 2012-04-05 相关院校: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2012年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办法,详情如下: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吴爱祥
副组长:金龙哲、纪洪广
成员:宋存义、谢谟文、宋卫东、张英华、孙春宝、马飞
秘书:李燕
职责:统筹管理学院的复试工作,监督各复试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报到、资审材料整理、报送工作;具体落实各复试环节工作,包括笔试、面试工作,笔试试卷集中保密管理,集中阅卷工作安排及笔试成绩录入;计算复试考生综合成绩并报送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的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遴选、培训
各系按照学科点的设置成立复试小组,各学科按照复试人数多少可成立1个或几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3名以上复试教师组成,并有一名成员兼任秘书记录工作。复试教师是从学院硕士生导师中按照德学兼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原则选拔,有亲属及其它关联关系学生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担任复试教师。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讲解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规范,保证复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将按照考试成绩和考生的相关资料,对进入国家线的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核。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的监督工作
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如有问题,复试领导小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事实通过会议论证的形式进行决策。
三、复试工作办法
1、普通硕士(学术型学位)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
招生专业(学科)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是否接收调剂
|
1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8
|
300(38,57)
|
否
|
2
|
流体力学
|
3
|
276(37,56)
|
否
|
3
|
工程力学
|
3
|
304(37,56)
|
否
|
4
|
土木工程
|
56
|
325(38,57)
|
否
|
5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10
|
349(38,57)
|
否
|
6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3
|
279(37,56)
|
否
|
7
|
采矿工程
|
24
|
361(37,56)
|
否
|
8
|
采矿工程(单考)
|
45
|
334(37,56)
|
否
|
9
|
矿物加工工程
|
13
|
317(37,56)
|
否
|
1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47
|
331(38,57)
|
否
|
11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24
|
350(38,57)
|
否
|
2、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
招生领域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是否接收调剂
|
1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20
|
290(38,57)
|
是(限报考土木工程专业考生,且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学校)
|
2
|
地质工程
|
1
|
336(37,56)
|
否
|
3
|
矿业工程
|
25
|
285(37,56)
|
是(限报考采矿工程专业考生,且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学校)
|
4
|
安全工程
|
16
|
286(37,56)
|
否
|
5
|
环境工程
|
23
|
290(38,57)
|
是(限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且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学校)
|
3、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工作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制度。复试人数按招生规模的130%确定。
复试分为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外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和专业课笔试由各系按照专业组织。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部分。
4、复试成绩评定及计算方法
(1)初试成绩以满分500分计,复试成绩以满分300分计。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并依此择优录取。复试中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面试或者同等学历加试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中,专业课笔试成绩为满分150分;英语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合后计入总分。面试考核满分为120分。
(3)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要求。
(4)外语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相关信息参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面试中分为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由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在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时,所报考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在场。
每个考生的综合考核的时间为15~20分钟,主要采用考生自我介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老师提问的方式进行。
其中: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0分);
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分析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30分);
考生实践、工作和参与创新性工作的情况(20分);
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能力(20分);
大学的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20分)。
5、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
我院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后,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调档函,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评定。
6、本办法同样适合于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的复试。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日期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4月12日
(星期四)
|
报到及资格审查
|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
土木环境楼一楼大厅
|
4月13日
(星期五)
|
体检(由学校统一布置,空腹)
|
上午7:30-9:30
|
校医院
|
面试(外语测试、综合测试)
|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
土木环境楼(各专业地点另行通知)
|
|
4月14日
(星期六)
|
笔试(专业课考试,同等学历加试)
|
上午8:30-10:30
|
土木环境楼(各专业的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
外语笔试
|
晚上7:00-9:00
|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
五、咨询及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10-62332951;传真:010-82385795
地点: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环境楼208)
联系人:李燕老师
监督及举报电话:010-62333867
(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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