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lantab.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分类:研招新闻 来源:青塔 2017-07-04 相关院校:兰州理工大学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联合签署《关于共建兰州理工大学的意见》(甘政发【2017】42号)(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兰州理工大学正式跨入“省部局共建”高校行列,成为继西北师范大学之后,甘肃省第二所省部共建高校,标志着学校办学层次再上新台阶。
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兰州理工大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办学实力,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协商,决定共建兰州理工大学。
一、甘肃省大力支持兰州理工大学建设和发展
(一)积极支持兰州理工大学优先发展,将兰州理工大学作为甘肃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纳入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和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促进兰州理工大学更好更快发展,加大对兰州理工大学的经费投入,逐步将生均拨款标准提高至教育部直属同类高校水平。
(二)积极支持兰州理工大学作为甘肃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创新,促使其在甘肃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中发挥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将兰州理工大学列为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支持其在机构编制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人才引进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试先行。
(三)支持兰州理工大学学科建设,重点建设工程学、材料科学等优势特色学科,不断增强其服务国家、区域发展的能力,提高学科整体水平,使其达到国际国内一流学科水平。在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研究生招生和本科生推免计划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支持兰州理工大学大力提升服务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重点支持“科技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依托兰州理工大学建立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创新能力建设。在同等条件下,在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上给予相应支持。
(五)积极支持兰州理工大学的校园建设,对其图书馆、实验楼等教学科研设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教育部大力支持兰州理工大学改革发展和建设
(一)积极支持兰州理工大学科学发展,指导和帮助兰州理工大学制定和实施战略发展规划,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学校在人才培养、办学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创新。将兰州理工大学纳入教育部相关整体规划,加强对兰州理工大学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合作办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二)积极支持兰州理工大学高水平大学和特色优势学科建设,指导和帮助学校进一步突出学科特色,加快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步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综合实力。
(三)积极支持兰州理工大学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在国家级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本科教学工程,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布点建设以及研究生招生、本科生推免计划和国家公派留学计划安排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大力支持兰州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支持学校积极申报国家及教育部的各类人才计划。在海内外领军人才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级教学名师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管理干部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给予指导和支持。
(五)积极支持兰州理工大学开展国际化办学,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交流,提升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能力。对兰州理工大学招收外国留学生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战略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兰州理工大学与国外院校合作建设孔子学院、工程技术研究及人才培训中心和教育援外工作。
(六)进一步支持东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高校做好对口支援兰州理工大学相关工作,鼓励支援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兰州理工大学的对口支援,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校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帮助。
(七)吸收兰州理工大学参加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重要会议,畅通信息沟通和咨询指导渠道。积极支持和促进兰州理工大学与教育部直属高校进一步加强相互学习和信息交流。
三、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对兰州理工大学给予指导和支持
(一)支持兰州理工大学根据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国防特色,发挥学校在国防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支持兰州理工大学建设国防特色学科,指导学校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培养军工特需人才。
(三)支持兰州理工大学建设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加强国防科技原始创新研究,开展学术交流。
(四)支持兰州理工大学增强国防科技创新能力,按照“同等优先、择优扶持”的原则,支持学校承担军工科研项目。
(五)支持兰州理工大学和国防科技工业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等合作,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四、兰州理工大学自身发展建设
(一)兰州理工大学要进一步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立德树人,牢固树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加强内涵建设,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突出办学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兰州理工大学要不断加快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步伐,力争工程学、材料科学等优势特色学科进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一级博士点学科整体排名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前30%。积极对接国家和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培育新兴交叉学科。
(三)兰州理工大学要建立和完善依法自主办学、保障学术民主、管理科学高效的现代大学制度,积极推进人才培养、人事制度、科技创新、治理结构、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改革,在区域高教综合改革中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四)兰州理工大学要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增强科研实力,整合创新资源,推动协同创新,加强国家级和教育部、甘肃省科研基地建设,推进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在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兰州理工大学要多渠道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一路一带”发展战略,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更好地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六)兰州理工大学要强化学校国防特色,建设教育部国防特色学校,发展国防特色学科,加强与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协同创新,开展科研合作,参与国防科研项目,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在军工企业单位就业。
五、共建实施
共建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组织,兰州理工大学具体研究确定。
扫码关注
考研信息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