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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1-04-08 相关院校: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多年来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实践,特制定本办法,以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复试规则,规范复试程序,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一、复试人选
1、考生自行对照我校公布的《2011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以及专业科目总分均达到(即等于或高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考生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通知书下载系统),并在复试通知书上填写考生本人的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方向、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安排》。
2、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原则上采取1:1.2—1.5的比例;高翻学院复试比例为1:2。
3、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每人只有一次复试机会,且不再参加我校的校内调剂。
二、复试内容、形式及时间
1、复试内容原则上包括以下内容:(1)专业笔试;(2)专业口试/面试;(3)第二外语(含统考外语)听力考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2、复试时间:4月16—19日四天,具体安排如下:
4月16全天、4月17日上午:各院系专业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各专业复试安排”);专业口试/面试时间10—15分钟;专业笔试时间2小时;外语听力20分钟。
4月17日下午日下午:所有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二外(含统考外语)听力测试。
资格审查及听力考试详细安排,各专业安排请关注公布的《北京外国语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安排》
4月18日、19日两天上午8:00—12:00体检(空腹)(4月18日上午:京外考生;4月19日上午:京内考生)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
4、考生资格审查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出示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应届考生需出具学生证;非应届考生需出具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没有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在地市人才交流中心者可不出具此证明),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不交者后果自负)。同等学力考生须出具专科毕业证、两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原件。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参加听力测试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成绩
1、有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50%,口试/面试占48%。
只有口试/面试的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口试/面试占98%,
2、外语听力(含统考外语、第二外语)测试满分20分,占复试成绩总分的2%(不参加资格审查、外语听力考试者取消全部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笔试、面试、听力成绩之和)×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高翻同传专业根据本专业的特点: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视译、复述、口试/面试的成绩之和+二外听力成绩)×70%+〔(初试基础成绩+专业成绩)÷3〕×30%。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依次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录取工作必须保证质量第一,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及思想政治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定向、委培及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分别签订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五、交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于4月17日下午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有关调剂事宜:
(一)校内调剂
1、调剂资格:
我校以下院系/专业可接收部分校内调剂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翻译硕士(MTI)
英语学院、高翻学院、俄语学院、法语系的翻译硕士缺额均在院系内部调剂,达到《2011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在所属院系填写“申请调剂同意书”,了解相关条款。
德语系未达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德语口译翻译硕士,须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北京外国语大学调剂申请表》(点击进入下载系统),本人签字后将原件寄/送至研招办。
(2)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报考英语学院、高翻学院的考生,已达国家线但未进入复试范围、总分在360分以上的考生,可申请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的调剂。
(3)外国文学研究所
英语学院英美文学方向考生,已达国家线但未进入复试范围的,可申请外国文学所调剂。
(4)法学院、海外汉学中心
已达国家线但未进入本专业复试范围的非通用语种(俄、法、德、日、西、阿…等)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法学院或海外汉学中心。
(5)哲学社会科学学院
已达国家线但未进入本专业复试范围的英语学院、高翻学院英语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哲学社会科学学院。
2、调剂办法:
①自行下载、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调剂申请表》(点击进入进入下载系统),以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形式将调剂申请表交到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二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303A)
邮编:100089;传真:010-88816244 E-mail:bwyzb@bfsu.edu.cn
②调剂申请截止时间:4月8日17:00之前。
③我办根据缺额和复试比例,从申请人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确定可复试人选,并于4月11日下午在北外研招办网页上公布可参加调剂复试准考考生名单,每位调剂复试准考考生只能有一次复试机会。已进入各专业方向复试且复试并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申请调剂。
(二)向校外调剂:
1、考生如不符合北外的校内调剂政策,需要向外校调剂,请自行上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查阅外校调剂信息、发送调剂申请,该申请中会包含考生所有基本信息及初试成绩,且已经过教育部审核,为真实有效信息,我办不为考生推荐调剂学校、不向考生出具书面成绩单。
2、我办在收到考生本人签字的书面调剂申请和接收单位的接收公函后,由我校将考生初试试卷统一转寄至接收单位,调剂录取;每所高校只寄发一次(如××大学录取我校20名调剂考生,我校待××大学发来的调剂公函齐全后,一次性整体寄发)。书面申请和外校调剂录取接收公函必须为原件,电子邮件、传真件、复印件均不予受理。
3、原可进入我校复试范围的考生,如参加外校调剂复试,在保证在下两个前提的条件下,不影响我校录取:
(1) 复试时间不冲突;
(2) 对其它院校在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上的录取通知,在北外确定录取结果之前不予答复。
(三)我校原则上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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