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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常州大学 2011-04-07 相关院校:常州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和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更全面考查、选拔优秀考生,充分体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强化录取工作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采用学校统一领导,研究生部牵头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成员中应包括学术带头人、指导教师代表,并配备秘书一名。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各学院可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并指定一人为组长。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部备案。
3、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同一学科(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明确并统一各小组的考核环节和考核标准。
4、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复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密封、评卷等工作(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
二、复试的条件资格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以下简称国家A类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对一些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依据破格条件在本专业一志愿考生中进行破格复试,也可从本校其它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校内调剂,或从校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
全校破格复试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规模的3%,原则上对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国家A类线,单科在国家A类线下5分以内,且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具有科研创新等特殊才能的一志愿考生,可申请破格参加复试,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0日。申请程序为个人填写《常州大学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并经专业所在学院推荐,交研究生部报请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参加复试。
符合国家跨专业调剂政策的一志愿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校内上线生源不足专业参加复试,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0日。申请程序为个人填写《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报经研究生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调入专业复试。
校外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复试资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资格的审查
复试前,由报考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缴纳复试费用。未经报考学院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有疑问的要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调查或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查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身份证和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四、复试的内容及相关规定
1、复试方式
(1)复试包括英语听力测试(30分钟,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专业知识笔试(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为2-3小时)、面试(包括综合考察、英语口语测试、以及必需的实验操作和实践等)三部分。其中英语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2)笔试试卷要有评分标准,采用密封方式阅卷,考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面试要有详细的提纲和评分标准,并在《常州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部。
2、关于加试
(1)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并及时公布合格名单。加试每科成绩50分以上方可参加复试。
(2)部分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加试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50分以上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考生的体检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
六、复试的时间安排
研究生部和学院根据《常州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于复试前在学校相关网站上公布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和要求进行复试,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并按时上报建议录取名单和建议自筹经费人员名单。
七、硕士研究生的录取
1、录取程序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志愿情况(第一志愿与调剂志愿的考生分列)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综合情况,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其中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必须经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录取计划
各专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按录取计划录取。破格复试录取的考生均录取为自筹或委培计划,收费标准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布执行。
3、录取成绩的计算
研究生入学的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入学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4、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和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5、复议制度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本工作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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