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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海南大学 2011-04-02 相关院校:海南大学
海南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复试有序规范进行。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4.成绩量化。业务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都应有量化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安排复试环节。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分配、复试的统筹指导及录取名单的审定,研究生处具体负责复试的组织和实施。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各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3)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协助本单位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阅卷工作;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核工作;
(6)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3、各学院按学科点的具体情况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学科点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一般由5~7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需配备1名记录员。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确定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4、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2左右。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复试比例可适当加大。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才能录取。
5、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进行。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工作由各学院单独组织,复试所有工作于4月15日至18日进行,笔试时间定为4月16日上午8:30—10:30,4月21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具体的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2、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完成。各学院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核相关证件,资格审查时除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MBA、MPA考生专科须毕业5年或5年以上(2006年9月1日前毕业),本科须毕业3年或3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毕业)。其他专业同等学力(专科毕业生)考生需毕业2年或2年以上(2009年9月1日前毕业),且需提供4门以上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从事过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5)《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政治审查表》(需政审部门盖章,应届本科生需由所在学校学生处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6)各单位要认真作好复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200分,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笔试(100分,MBA、MPA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笔试由各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安排。各学院需提前三天把专业笔试和加试有关信息及考试时间和地点报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2、面试(100分,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20分):
面试部分包括对考生英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素质的考察三大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面试小组按不同研究方向的要求向学生提问,并根据学生回答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给出成绩,满分为80分。英语主要考察考生对英语“四会”能力的测试,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各学位点自行决定,并给出成绩,满分为20分。
3、同等学力的考生需要加试相关科目(加试科目见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各复试工作小组在组织考生面试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5、体检:体检时间由各学院自行与校医院商定并通知考生。同时由各学院向医院提供体检考生名单。考生须自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空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各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初试与复试成绩比例为<70-60%>:<30-40%>),并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以初试总分为500分,复试总分为200分为例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60)%+复试成绩÷2×(30-40)%
例如王刚初试成绩300,复试成绩120分,则综合成绩为(300÷5)×70%+120÷2×30%=60分
六、其它
1、各学院在确定的复试时间前两天把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含职称)、复试安排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等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招办(电子版发送到hnyjs@hainu.edu.cn);
2、各学院于复试结束后两天内公布复试成绩,复试结束后三天内把主管领导签名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拟录取名单(含推免生、参加复试没被录取的考生)报送研招办,电子版发送到hnyjs@hainu.edu.cn。
3、以下材料由各学院保存(3年)备查。
(1)《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2)《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政治审查表》;
(3)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含相关证件复印件);
(4)专业笔试、加试试卷。
4、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工作。
研究生处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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