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学院2015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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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5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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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二阶段考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45号)的通知,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确定2015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在职工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报考我院在职工程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二、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二阶段考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45号)的通知,成立我院2015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复试工作。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曾孝平 副组长:谭晓衡 成 员:张 玲、印 勇、吴玉成 秘 书:肖 磊、张文婷 根据上线人数,成立两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于 2016 年1月10日13点 准时达到主教1012进行综合面试。 3.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是否符合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个人诚信、专业素养、工程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的考核。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笔试内容为电子技术基础(含模拟、数字);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权重占60%、复试总成绩权重占40%),以最终考试成绩(考生最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4×60%+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其中复试笔试成绩权重30%,复试面试成绩权重70%。 三、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院复议。 未尽事宜,通信工程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11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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