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2014年硕士招生面试安排(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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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的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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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9-0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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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软件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复试录取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4年软件学院招生规模数为35名(含推免研究生21名)。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要求,软件学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学院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熊庆宇 成员:陈蜀宇 符云清 傅 鹂 韦迎春 秘书: 张希谊 四、复试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 2.软件学院的复试分数线以重庆大学划定的分数线为准,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四、复试安排 1.考核安排 复试考核分笔试(含软件工程、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三门)和面试两个环节(含外语听力、口语),其中:笔试100分、外语能力100、综合考核100分。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 复试总成绩/3*40% (同等学历考生需加试数据结构和数据库原理两门课程) 2.时间安排: 3月25日9:00——重庆大学A区九教207室报到 3月26日9:00——重庆大学A区九教205室专业综合笔试 下午2:00——A区九教207室查看分组并参加面试 五、录取工作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凡以上考核成绩未达标者,不予录取)。 3月29日——公示拟录取结果(拟录取的考生到九教207室领取拟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行全收学费制度。我院根据所有复试合格考生(含免试生)情况确定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仅在非定向的全脱产的拟录取考生范畴、遵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配),其中A等学业奖金(全覆盖所交学费)的比例为70%(在新生缴费报到注册后再另行发放),C等则无学业奖金。 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的全脱产学生均获同等助学金,定向和委培学生的学费和助学金等一律按照定向或委培协议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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