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复试试题(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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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tai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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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5 00:16
楼主
复试笔试:
20道单选,10道多选。 2道论述(2选1)20‘: 1. 证券法的信息公开制度, 2. 契约自由和物权法定。 2道简答。 1.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2.(忘了) 2道案例分析 30‘ 1. 关于公司法的。大意是一个公司的董事在董事会上突然提出一个议案, 把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的副本交由总经理保管,董事长(兼法人代表)反对, 但是其他董事同意,最后通过了议案。 董事长起诉要求撤销此议案。 5个小问: 主要问,董事长是否有权起诉,应当以谁为被告? 议案是否无效? 2. 关于物权法的。夫妻一方未获得他方同意擅自以共有房产提供担保的效力。房子银行拍卖给第三人,但未办理登记的效力。 面试: 我抽得面试题:留置权的构成要件,举例。 听别人说还有: 公司的资本制度 无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权公益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破产债权的清偿与一般债权的清偿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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