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辅导:防治污染与保护环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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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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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07 21:48
楼主
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是什么,我国宪法对此有何规定 ?
答: 加强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清楚地看到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说明,资源和环境的状态如何,现在已经成为我们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民环境权利,促进国民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环境状况如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优劣的重要标志。 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的恶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保护人类的生存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把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视其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这是我们对环境问题认识的深化,同时也是我们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认识的提高。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不仅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还要重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长期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对这一点我们应予足够的重视。 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内容,早在我国 1978 年《宪 l 法》就曾规定了: “ 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1982 年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的内容,这些规定有: 1 . “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 2 . “ 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3 . “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4 . “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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