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法律硕士备考三大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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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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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22:02
楼主
第一,学习法理学应重在理解,切忌死记硬背。
要真正把握法理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特征,必须首先深刻理解其含义,在此基础上适当记忆,也只有把理论问题理解清楚了,才能够记得住,记得牢,才能运用这些基本理论,联系实际,才能认识以及解决当前法治建设中提出的各种现实问题。例如对于法治内涵的理解问题,法治内涵问题也是法理学应试当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如果仅从字面上死记硬背,并不能把握住它的真谛。如果我们把这个内涵从理论的角度理解了,你才能够把握住法治的真正含义。 “法治”告诉我们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内涵,一是从形式上看,是指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方法。法治从形式上看仅仅是一种治国方法。二是从实质上看,法治要求国家机关必须依法办事,受法律约束,“治权”是法治的重点,这就是一个实质性的法治。三是从社会效果看,法治必须有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的必然结果。四是从法治的内在价值目标来看,法治追求的价值目标就是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以人为本,尊重人权,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如果这样理解了,法治的真谛就把握了,运用也就自如了。 第二,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把法理学同民法、刑法、宪法等部门法结合起来,因为很多基本理论,特别是立法和法律实施中的基本理论都是从这些部门法中总结出来的,无论是名词概念,专业用语都是一致的,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法理学中基本理论的理解,增强我们综合运用法学知识的能力。 第三,在学习中要注意法理学考试大纲所规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前后的联系,很多理论问题在不同的章节中都会出现,这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从不同的角度深入阐述同样的基本理论问题。如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唯物史观,法与经济的关系问题,在第一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中,在第二章法的本质中,在第三章法的起源和演变中,在第五章法律的制定中,在第十四章,法与社会关系等章节中都有论述。在法理学当中,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不少,希望同学们在复习当中一定要注意前后理论的联系,这样才能够达到复习中深入理解理论的基本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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