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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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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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4-0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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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今年我院进一步严格复试程序,全面贯彻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复试方案,指导各二级学科按照复试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地完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熊祖洪 副组长:吴正茂 成员:李建光、陈洪、廖伯琴、舒刚、刘平萍 (二)各二级学科成立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科的复试组织工作。复试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心理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考核面试。综合考核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学习经历与志向、综合素养等内容。 (三)复试工作小组基本规范 1、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2、复试工作小组应设复试秘书1人,负责对考生作答内容进行现场详细记录。 3、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应在复试前召开工作小组会议,做到复试标准统一、客观公正。 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备查。 二、复试工作办法 (一)统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三)复试内容及复试形式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70%)。其中: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由各复试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40%,由复试工作小组在综合面试时进行考察。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由各复试工作小组在综合面试时加时进行考试。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20%)。由复试工作小组进行综合面试并给出成绩。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行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心理测试(不给出量化成绩,不合格则不录取)。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测试。 (四)复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二)报到:2015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报到。如期未到我院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需携带的材料: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习成绩表、《西南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由考生单位填写)。 学院按考生基本情况表、准考证、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再根据“2015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审查(在职人员须检验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须检验其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检查学历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考核。证书复印件由学院收齐留学院备查。 (三)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1、复试科目:
根据渝价(2013)310号之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每项50元收取,即每生复试费150元,同等学力另收100元加试费,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交纳。体检费体检时在校医院缴纳。 五、录取 1、依学校分配各到我院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据学科门类的不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满额为止。以下考核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预计3月30日左右起在学院网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4、拟录考生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监督电话:023-68252837 023-68367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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